政协工作基本知识讲座
由于本届政协委员中有近三分之二的同志是新任委员,因种种原因对政协工作和有关知识还不是十分熟悉和了解,为了帮助大家加深对政协工作的了解,我们简明扼要地准备了这个讲座,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讲:人民政协的历史进程
内容预览:
第一篇人民政协工作概论
第一章人民政协的历史进程
第一节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提出
一、政治协商会议提出的思想基础
民主是历史的潮流,也是中国革命的需要。
我国民主运动理论的最早倡导者和奠基人,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家孙中山。
早在1905年他创建中国同盟会时,就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作为同盟会的革命纲领。同年11月,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进一步把同盟会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形成了具有旧民主主义革命特色的三民主义。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是孙中山最具有代表性的革命思想,是他的民主宪政思想的集中表现,也是三民主义的核心部分。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国民是国家的主人,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让国民自由平等地选举总统,制定宪法,实行法制。在此思想指导下,他根据他对各国的考察设计出“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为特征的宪法体制。这一点得到全国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拥护,对于动员人民起来推翻封建帝制,起了重要作用。孙中山的这一思想也受到列宁的赞扬,称之为:“真实的民主主义。”因此,在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南京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公民有“人身、选举、参政、居住、言论、出版、集会、通信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和权利。”从而在我国根本大法上第一次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这是辛亥革命斗争得来的胜利成果。
袁世凯窃取全国政权后,反对共和复辟帝制。孙中山为保卫民主共和制度,进行了四年英勇的反袁斗争。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段祺瑞、曹锟之流,继续反对民主共和制度,毁弃“约法”,压迫人民。孙中山为了保卫民主共和制度,维护“约法”,又领导人民进行了八年之久的“护法斗争”。直到1924年1月,孙中山主持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制定的“宣言”,又重申他的民主主义思想。《宣言》指出,民主权利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为少数人所私有”。“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的个人及团体,均等享有一切自由及权利;而凡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其为团体或个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继后,他在中国共产党帮助下,带病北上,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对内要求成立民主共和政权,结束军阀统治;对外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孙中山临终时,口授政治遗嘱称:“余致力于国民革命四十年之目的,在求中国的自由,平等。”强调“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必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
孙中山从事革命活动40年,就是为民主共和制度而奋斗的40年;他的光辉的民主宪政思想在全国人民中产生了极大影响,并培养了一代从事民主革命的骨干力量,为后来反对蒋记国民党专制独裁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后,完全抛弃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的主张。他不但不给全国人民的民主权利,就在国民党内部也不实行民主。经过政治的军事的斗争,打败了国内各派新老军阀后,于1931年5月召开了由蒋包办的御用的“国民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的约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国民党一党专政和国家政治体制固定下来,将蒋介石独裁的统治进一步巩固下来。
此时人民反对,中间派也坚决反对。这就出现了宋庆龄、蔡元培发起组织建立以争取民主、保障民权为宗旨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来和独裁统治作斗争。尽管民权保障同盟存在时间不长,但它的影响却是深远和重大的,它所发动的斗争是中国民主政治史上的“初步运动,是国民党民主派斗争史上光辉的一页”。
1931年12月,有各界著名人士熊希龄、马相伯、章炳麟等组织的“中华民国国难救济会”,提出了民主宪政的主张。从此,在北平、天津也成立了一批要求民主宪政的团体,这被当时报纸称为中国的一次民主宪政运动。
这时,以胡适为代表的右翼知识分子,也不能忍受独裁统治,而且组织起来,创办《新月》杂志,发动人权运动,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
在各党各派和全国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在国民党内一部分具有民主思想的人士的推动下,1932年12月5日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被迫决议于1935年3月召开国民大会,议定宪法。于是1933年初,立法院成立了以孙科为首由四十余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5月,写了有一定民主精神的宪草初稿。但不久根据蒋的授意作了较大的修改,将民主精神全部删去,使蒋独揽军政大权。如:初稿中原为内阁制,改为总统制;总统选举原稿由选民直接选举,改为由国民大会选举;五院院长原稿除行政院由总统任免外,其他四院均由国民大会选举,修改为司法、考试两院由总统提名,立法院由总统直接任免;原稿规定军人非解职不得任总统,被全部删去,等等。最后于1936年5月5日,由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被称为《五五宪草》。同时,国民党一党操纵了“国大代表”的选举活动。当选的“国大代表”,多是国民党的要员,还有一批国民党御用的党外忠实拥护者,没有任何其他党派的代表。由于“国大代表”的选举在全国尚未全部完成,抗日战争爆发了,国民党以抗战为借口,将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还政于民,亦无限期推延。
抗日战争爆发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当时存在的中国共产党、第三党、青年党、国家社会党、救国会等均取得合法地位。为动员人民抗战,各党各派要求国民政府实行民主宪政。为抗战的需要,国民党在1938年3月制定的《抗战建国纲领》中也有民主的词句。因此,各中间党派相信国民党将会逐步改革政治,放弃一党专政。因此,当时国内矛盾并不十分尖锐。1938年10月后,国民党将其政策重点由对外转向对内,加强了一党专政,实行反共反民主,国内矛盾逐步尖锐起来。各中间党派对国民党大感失望,深感自身的生存受到威胁。因此,各中间党派便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发动了一场民主宪政运动,共同对付国民党顽固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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