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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提案:“关于在观极路至宋家岭路段修建公厕的提案”
—刘理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太极森林公园、宋家岭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景点建设初具规模,太极森林公园已成为我县标志性旅游景点。自修建以来,不仅成为外地游客到旬必游之地,也成为周围群众及县城居民休闲锻炼的重要场所。但是园内配套工程至今尚未修建,给游客、休闲娱乐者及过往行人如厕带来很大的不便。
为此建议:
太极森林公园在按总体规划建设实施的前提下,先在观极路至宋家岭路段内先建2-3处公厕,解决游客及过往行人的如厕需求。
旬阳县林业局
关于政协旬阳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4号提案的复函
刘理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观极路旁公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太极城森林公园建设的关注和支持。近来年,随着公园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园里游人日渐增多,但受到资金等各种因素制约,加之由于未批设专门公园建设管理机构,目前公园建设是由城建、林业、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项目分块实施,林业局仅承担公园的绿化任务,公厕建设尚未落实到具体建设单位,因此造成公园内的公厕、环卫等一些基本服务设施无法满足游人需要。
我局在接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的落实进行了研究布署,明确了提案办理的领导和责任人,把公厕的修建纳入旬阳县太极城森林公园(四期)景观绿化的重点项目之一,完成了方案设计。2011年4月19日,县政府在县林业局主持召开了《旬阳县太极城森林公园(四期)景观绿化设计方案》评审会,评审委员会原则通过本方案,同时提出了七条修改意见。会上确定将公厕建设列入旬阳县太极城森林公园(四期)景观绿化应最先起动的建设项目,按三星级标准设计建设。现设计成果已交付,公厕建设将在7月底前完成招标,8月上旬开工建设,力争12月底前交付使用。在后面的招标、施工中,谨请您给予关心、指导。
旬阳县林业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7号提案:“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政协社事委
“菜篮子”工程关系到群众的一日三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稳步发展。但是,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科技兴菜水平不高、蔬菜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产业链条延伸不足等问题,现有的蔬菜基地规模和生产能力,与保障城市蔬菜有效供给、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要和促进农民增收仍有较大差距。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县城人口的不断增加,这种差距将更加明显。
为此建议:
1.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把“菜篮子”工程建设列入县政府工作日程安排,强化对蔬菜基地建设和畜牧产业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把工作抓实抓好。
2.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新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县政府逐年加大投入,主要用于专业基地改善交通运输道路、畅通沟渠管网等基础设施、推广应用蔬菜大棚新技术,使我县蔬菜生产环境与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蔬菜市场自给率显著提高。二是发挥信贷资金的导向作用。为鼓励支持蔬菜基地发展,县政府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协调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扶持设施蔬菜的发展。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宣传我县良好的区位优势、蔬菜优势和投资环境,广泛吸纳外来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同时注重对技术人员的引进,提高科技种菜水平。
3.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引进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不断提升科技种菜水平,丰富蔬菜品种,增加菜农收入,深入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为广大菜农提供一线服务,推动科技兴菜。
4.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鼓励菜农形成联合体,实行互助发展。不断改善专业菜地交通条件,开辟绿色通道,逐步建立产地批发市场,方便菜农就近交易。加快城区中心批发市场建设,提高批发市场软硬件水平和质量安全监控能力。
5.进一步加强蔬菜监控体系建设,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关于对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五次会议
第7号提案的复函
县政协社事委:
您在县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旬阳蔬菜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认为该提案对旬阳“菜篮子”工程“把脉”准确、分析全面、建议中肯。能从发展蔬菜的全局指出“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相关部门全面配合、大力支持;我县蔬菜生产的产中、产后社会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不够完善;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现结合我县实际对提案答复如下:
蔬菜产业是2008年旬阳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后续主导产业,同时列入政府财政增收“农业30亿工程”,规划到2012年发展商品蔬菜基地3万亩,设施蔬菜发展达到5000亩以上,实现产值2亿元。自2009年“陕西省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项目在旬阳县实施两年以来,设施蔬菜真正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面积迅速扩张,设施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向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生产上形成了一批精品示范园区(点),如吕河镇千亩设施蔬菜示范园区、袁湾设施蔬菜示范基地、老龙沟设施蔬菜示范基地等,已成为供应县城人们菜篮子的重要基地。截止2010年底全县共发展大棚蔬菜3900亩,其中建设镀锌钢管大棚3350栋。总产量约2.8万吨,亩均效益在1万元左右,总产值达7000万元,占全县蔬菜产业总产值亿元的35%,种菜人均增收400元。栽培模式以春提早和秋延迟栽培为主,品种以辣椒、黄瓜、茄子、洋芋、白菜等大路菜为主,并引进种植部分稀有品种,如菜花、水果黄瓜等。栽培设施不断改进,向着标准化、长寿命化方向发展。目前生产重点推广装配式镀锌钢管大棚,寿命长、安装方便、有利于配套设施的应用。经过多年的栽培实践总结,设施蔬菜种植技术日趋于成熟,多层覆盖育苗、双膜栽培、全程覆盖栽培、膜下暗灌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滴灌、双拱栽培、穴盘基质育苗等新技术也在生产中逐渐得到应用。
一、“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责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建设的规划落实,实施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组织验收,确保建设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特别是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已纳入市县政府的八大民生工程,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列入市对县的工作考核,作为重点工作实行每月督查制,这已体现出市县政府对蔬菜产业的重视和支持,通过督查有利于市县政府从宏观上掌握蔬菜产业的发展状况和面临的问题,有利于制定宏观政策和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做好土地流转。各项目镇、村组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宣传做好土地调整,支持大户发展,促进土地合理流转。鼓励农户以地易地、土地入股、大户承包等流转方式,实现土地集约化,设施蔬菜规模化建设,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任务2000亩,已通过有组织流转土地1860亩,其中庙坪隆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020亩,陕西汉江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小河龙王滩流转土地460亩,有效保证了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用地。
3、整合农业项目。按照“畜—沼—菜”循环农业建设思路,将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与沼气建设、畜牧养殖、土地整理、农业开发、流域治理、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项目捆绑实施,将其作为我县实施的“121”循环农业“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发挥项目作用,实现农业生态良性循环。
4、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通过招商引资、小额信贷、贴息贷款等手段,积极争取农田水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蔬菜营销商建立蔬菜基地,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发展设施蔬菜生产,解决产业资金投入不足问题,2010年以来陕西汉江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注入资金350万元,隆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入资金500万元分别在小河龙王滩和庙坪花门楼发展设施蔬菜,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
5、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将技术宣传培训做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工作的突破口。一是加强对县、乡从事蔬菜推广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使之能精通技术,指导生产;二是对规划区域的村组干部进行培训,使之能懂技术,能够组织生产;三是利用各种形式对规划区农民特别是转行的大户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通过请进来的办法,重点对新建设的龙王滩和花门楼蔬菜园区分别从关中和十堰请来了具有实践操作经验的蔬菜技术员,他们带来了很多先进的生产工具、生产原料,领先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收到了较好效果;目前膜下滴灌技术在三个园区得到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在吕河平定河示范成功。
6、明确建设责任。县农业部门负责全县设施蔬菜建设的组织管理、措施落实、项目检查、技术培训、督促指导及考核评比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设施蔬菜建设配套资金的落实,督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县扶贫、水利、公路、农电部门负责建设过程中水、电、路资金的配套完善;各项目乡镇、村负责本辖区建设任务的实施工作,具体抓好任务落实及土地调整,做到依法、自愿、合理流转,确保集中连片,规模经营。
7、蔬菜质量监督管理基本正规。旬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从2009年已介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对超市蔬菜进行质量检测。这方面工作我们设想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扶持,改善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硬软件条件,提高检测的精准化水平。二是工作重点要下沉,把检测检验设备投放到设施蔬菜基地,对蔬菜生产过程实施安全规范管理,把不安全因素杜绝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宣传积极争取公众对蔬菜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
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旬阳县的设施蔬菜在“陕西省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项目的支持下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包括:
1、设施规模不足。设施蔬菜面积还相对较小,甘溪镇袁湾村、河沿社区共约300亩,吕河镇平定河约450亩,小河镇小河社区、膀子村、龙王滩村共约500亩,庙坪、蜀河约500亩,神河镇神河社区、金河口村、夏家院村共约500亩,白柳镇柳村坝社区、老龙沟村共约500亩,城关镇江南社区、刘店铺村、岩湾村、草坪村共约500亩,赵湾镇赵湾社区约100亩,赤岩镇水磨河口村约50亩,其他乡镇共约500亩,总面积3900亩,仅占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的7%,早春和秋后市场供应不足。
2、市场淡旺季依然明显,蔬菜价格波动大。淡季蔬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价格偏高,特别是冬季本地茄果类菜基本断档。旺季时期本地蔬菜大量上市,供大于求,价格低,农民卖菜难。
3、蔬菜品种比较单一。设施蔬菜栽培品种主要以西红柿、茄子、辣椒、黄瓜、西葫芦为主,精细菜、特色菜如西兰花、菜花、娃娃菜、水果黄瓜、彩椒等品种主要依靠外调补充。
4、配套设施不到位。据在甘溪、庙坪、神河调查,除农业部门投入部分基础设施外,设施蔬菜基地水、电、路配套不到位,如袁湾村水利部门配套修蓄水池一口,但配套管线不到位;庙坪乡花门楼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取水、蓄水、供水设施不配套;神河镇夏家院、金河口菜农基本是自备设施抽水浇灌,其他电、路基本保持原始状态,设施配套不到位限制产业效益的发挥。
5、市场销售不畅。目前旬阳县没有一个固定的蔬菜销售批发市场,周边菜农买菜难,甘溪镇袁湾村菜农李学胜说:“我们袁湾的菜是很有名的,也很受消费者青睐,但我们的菜进不了市场,来的早了菜贩子堵住不让进,来的晚了根本进不去,大街上销售城管赶的没处去。”蔬菜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和建设滞后,这是我县蔬菜流通和销售的“瓶颈”所在,农户和基地的蔬菜没有市场销售平台,蔬菜销售缺乏经纪人,已建立的蔬菜专业合作社不能真正开展工作,给蔬菜生产者带来销售难或销售成本的增加,效益降低。
6、缺技术。如我县设施蔬菜生产目前最大的投资户、县政协委员、旬阳县隆科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袁修龙说:“我认定的事,投资再大我不怕,但我没种过菜缺技术却是目前蔬菜生产的最大障碍”。神河镇夏家院村菜农肖自军说:“过去我们种粮,没种过菜对种菜技术一点都不懂,希望加强这方面的技术指导”。
总之,“菜篮子”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一日三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由于特殊的地域条件限制,大规模生产在短期内还很难实现,加之投资有限设施蔬菜工程建设规模不足,产业发展还不够配套,市场竞争能力还很薄弱,今后我们将以本提案提出的建议意见为指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政府统筹安排下,按照职责分工努力工作,确保旬阳县的“菜篮子”安全。
旬 阳 县 农 业 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9号提案:“关于加强畜禽疫病防控工作的建议”
—温荣智
畜禽疫病防控工作,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县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种苗引进工作检疫把关不严,出现有的养殖户引进苗猪成群死亡现象,说明在种苗引进过程中,同时引进了传染源。二是对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不规范,留下疫病传染隐患。三是防疫工作亟待加强。尽管政府每年都组织春秋防疫,但去冬一些地方仍有猪疫病流行,说明防疫密度不达标,疫病流行的风险没有消除。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养殖户的经济收入,更威胁着我县正在兴起的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为此建议:
1.加强对畜禽种苗引进工作的管理。引进畜禽种苗,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当地检疫部门检疫或未经我县畜牧部门登记批准,盲目引入的,按《动物防疫法》依法处理,杜绝病源引入我县。
2.加强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安全无害化处理。发现疫情,要迅速组织技术队伍按照规范扑灭,对病死畜禽尸体采取焚烧、无害化深埋等措施,消除疫病传播隐患。对乱扔病死畜禽尸体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3.加强畜禽防疫工作。增加防疫经费预算,解决乡镇及村级防疫用冷藏设备及注射器械不足的问题,增加村防疫员防疫报酬,调动防疫员工作积极性,提高防疫密度,防止疫情发生。
旬 阳 县 农 业 局
关于对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五次会议
第9号提案的复函
温荣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疫病防控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符合县委、县政府把畜牧产业作为第一大支柱产业的战略,也是我局的重点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答复如下:
一、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现状
我县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由县、乡(镇)、村三级组成,共有技术人员437人,其中县级机构2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有执法人员47名,28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有技术人员72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动物疫病监测人员318名。对饲养的猪、牛、羊、鸡进行猪瘟、猪高致病蓝耳病、猪牛羊口蹄疫及禽流感免疫注射,并结合免疫注射搞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及动物检疫工作,发现动物疫情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畜禽健康。
二、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动物疫病防治原则,全面搞好防疫工作。一是政府重视,齐抓共管。每年,县政府都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防疫工作通知,并在财政十分紧张情况下逐年提高了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报酬。县农业局每年对全县乡镇动物防疫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及措施,并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定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乡镇领导重视支持,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村级防疫员会议,安排落实防疫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任务,采取得力措施,加大防疫工作力度。各乡镇对村级防疫员实行了目标责任考评奖惩制度,激发了村级防疫员工作热情。二是强化宣传培训,确保防疫安全。在动物防疫中,强化宣传和培训力度,以《动物防疫法》为主要内容,结合高致病猪蓝耳病、W病、禽流感防控知识,利用广播、电视、召开培训会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针对疫苗种类多,易发生防疫反应的特点,编发了《疫苗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技术手册,发放到村级防疫员手中,各村防疫人员也能严格按照疫苗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确保防疫安全有效。三是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强化高致病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四个病种的强制免疫,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应防尽防;突出大户和规模养殖的防疫,对年饲养100头以上大户确定专人包抓,各乡镇和养殖大户签订了强制免疫责任书,落实了养殖大户的强制免疫责任;夯实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免疫标识工作。牲畜加挂标识是推行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防疫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头(只)免疫家畜加挂耳标;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县、镇、村、户免疫档案齐全并规范填写。
2、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及时处理重大动物疫情。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网络,组织对动物免疫抗体进行检测,随时掌握抗体水平,做到心中有底。对突发的动物疫情,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按照“早、快、严、消”的重大动物疫病处理原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尸体采取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措施,对乱扔病死畜禽尸体的行为,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从快、从严进行处罚,确保全县无大的疫情发生。
3、加强检疫监督,确保动物安全。一是加强对畜禽种苗引进工作的管理。近年来随着我县畜牧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种苗外调量不断增加,我局强化了畜禽种苗引进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暂行规定》,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落实跨省调入许可和调入后隔离检疫制度,兰滩、仙河、铜钱、桂花、小河、红军,段家河7个边境检测站坚持常年24小时值班制度,对调入的动物每头必检,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进入县境,杜绝病源引入我县;二是强化市场检疫监督。认真落实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派驻检疫员制度,严格宰前检疫,入场生猪严格按程序进行检疫,确保问题猪不流入屠宰加工企业,并加强与经贸部门沟通,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各乡镇兽医站严格落实生猪报检制度,产地检疫应检必检,市场检疫正常开展,确保肉品安全。
三、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
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业务部门努力工作,确保了全县近几年无大的动物疫病发生,促进了畜牧产业健康高效发展。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村级防疫员报酬偏低。我县村级防疫员报酬实行了财政预算,统一拨付制。2009年县财政预算村防疫员经费平均每村450元,全县14.35万元。按国家强制免疫要求,必须对应免疫的猪、牛、羊、鸡实行口蹄疫,蓝耳病、猪瘟、禽流感进行春秋两季强制免疫,免疫率应达到100%,同时对免疫的动物加挂耳标,建立免疫档案,工作量大,工作脏、累,工作环境差,平均每天工资不到15元。今年政府将村级防疫员工资涨到平均每村1000元,平均每天工资也不到40元,村级防疫员报酬仍然偏低,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2、防疫死亡补偿得不到落实,影响防疫工作开展。动物防疫中防疫反应甚至死亡是正常现象,尤其是口蹄疫疫苗接种过程中反应尤为严重,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应由政府给予补偿。但目前防疫反应应激药物经费末落实,死亡补偿更是无法谈起。由于没有免疫反应及意外死亡补偿经费,导致防疫纠纷难以调处,造成部分农户拒防,严重挫伤了防疫员工作积极性,影响了防疫工作质量。
3、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经费短缺,应急处理物资缺乏,扑杀补偿难以落实。
四、解决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尤其是提高村级防疫人员报酬,是保证动物防疫质量,促进全县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我县动物饲养数量以及动物防疫员承担的工作量,平均每村防疫员每年经费应不低于2000元。防疫经费落实后业务部门将制定严格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正、竟争、择优原则,选用责任心强,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业务技能较高人员担任村级动物防疫员,加强对村级防疫人员培训,制订严格的管理办法,并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任务、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兑现工资报酬。
2、落实免疫反应及死亡补偿长效机制。财政应对免疫反应及应激死亡经费预以预算,政府应出台《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补偿暂行办法》,规范免疫应激死亡补偿程序,对免疫过程中出现的应激反应死亡牲畜预以补偿,解除防疫人员后顾之忧,确保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3、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经费投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物资储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
总之,加强畜禽疫病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针对提案,结合现在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总结经验,不断探索,确保我县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旬阳县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24号提案:“关于建设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建议”
—李春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民生工程,确保每户居民都有房住。虽然县政府建设廉租房解决部分人员住房问题,但数量有限,难于满足人民的需要。
为此建议:
一.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尽快配套具体的企业为内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各项政策。
二.政府为有意为企业内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企业提供政策允许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工作。
三.指导企业申请办理为内部职工建设住房的手续,并尽可能的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旬阳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4号提案的复函
李春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建议”收悉。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对您关注和关心住房建设工作,特别是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尽快配套具体的企业内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各项政策”问题。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工程,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7〕62号)。2010年,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11号),省财政厅、住建厅、发改委印发了《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保障住房工作的意见》。我县为了加快保障住房建设,依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旬阳县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企业参与保障住房建设的三种类型:一是企业代建保障住房;二是政企联建保障住房;三是企业自建保障住房。从而促使有条件企业妥善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二、关于“政府为有意企业内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企业提供政策允许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工作”问题。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旬阳县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企业参与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部分的相关收费予以优惠和减免。涉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其他服务性收费减半;涉及的供电、给排水设施只收取材料费,并实行水电抄表到户。
企业参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的维修和管理。保障对象若自愿购买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按《旬阳县廉租房租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销售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旬阳县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执行。保障性住房物业实行社会化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用按规定标准下线收取。
三、关于“指导企业申请办理为内部职工建设住房的手续,并尽可能的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问题。对此,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配合做好审批和服务工作,制定办事明白卡,方便办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利用已有建设用地适度建设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解决和改善企业内部职工住房问题。
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30号提案:“抓紧抓好公路建设,是旬阳经济快速发展的保障”—潘厚德
在旬阳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旬阳县城至今还未通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路况也不尽人意,严重阻碍了旬阳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为此,抓紧抓好公路基础建设是全县45万人的渴盼。
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30号提案的复函
潘厚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抓紧、抓好公路基础建设,是旬阳经济快速发展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深知,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经济社会要发展,交通须先行。近几年,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积极探索发展大交通、大物流、大运输,紧紧围绕“为民开路”这一主题,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建设规划,抢抓大好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不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通村水泥路1700余公里,使90%行政村通上水泥路,建成100余公里10条通乡油路,使100%镇通油路,打通 20多条断途路,架设10余座路网桥梁,使全县交通循环网络明显得到完善,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从大交通发展状况看,正如你所提县城至今未通高速路,低速路路况也还差,这也是我局致力要改进和加强的,今年,按照县域交通现况,我局已编制了“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桐旬高速和旬小、安白二级路项目以及县乡道路提等升级。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将竭尽全力谋项目、上项目,努力将 “十二五”建设计划顺利完成,届时旬阳交通面貌大大改观,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将更加畅、洁、舒、美、安。
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31号提案:“关于尽快恢复农村水泥路水毁修复
的提案”—何强
农村水泥路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农民增收的希望。由于2010年两次特大暴雨影响,全县通村水泥路受损严重,直接影响群众出行。建议县交通部门对农村水毁水泥路尽快恢复建设,以促进农村发展。
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31号提案的复函
何强委员:
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农村公路水泥路水毁修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关于水毁公路修复问题,我们深知,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经济社会要发展,交通须先行。近几年,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积极探索发展大交通、大物流、大运输,紧紧围绕“为民开路”这一主题,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建设规划,抢抓大好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不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通村水泥路1700余公里,使90%行政村通上水泥路,建成100余公里10条通镇油路,使100%镇通油路,打通 20多条断途路,架设10余座路网桥梁,使全县交通循环网络明显得到完善,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正值广大人民群众享受这一建设成果时,2010年两次特大暴雨,造成全县公路损毁严重,特别是通村公路损毁达到80%以上,灾后,我局一方面紧急调动机械、人员对县镇公路进行抢修,一方面积极动员镇组织各村进行抢修,并提供技术指导。确保了县、镇、村公路短期内基本抢通,为抗洪抢险和救灾物质调运及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保障。为全面修复水毁公路,2010年12月份,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公路冬季普修动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冬季普修大会战的通知》(旬政办发[2010]168号),各乡镇积极动员村委会,发动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对村级公路进行修复,县财政每公里补助500元,我局每公里补助1000元,通过近半年的普修大会战,全县24个镇水毁公路基本修复,但还有4个镇未修复,我局将其剩余的普修资金和养护经费扣拨,待全面修复后,再行下拨资金。
关于落实村级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问题,中省市相关规定条例已明确,根据《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工作,并指导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的养护和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养护,并指导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各乡人民政府是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村委会是直接责任主体,村委会负责人是村级公路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我局负责技术指导,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实行“省督察、市监管,县考核,镇管理,村负责”的原则。
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63号提案:“关于对县城体育场馆及设施建设和利用的建议”—夏英杰
近年来,我县无论是竞技体育还是群众性健身活动都在全市名列前茅,但随着城市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对体育锻炼的需求,县城现有的体育场馆及设施很难配套当前体育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县城的体育场馆及设施总量不足、缺乏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而在体育场馆(地)及设施投资仍很不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及设施利用率低,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健身需求。
国务院在2003年6月18日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 第十七条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的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按照《条列》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有效利用现有的体育场地和设施,推动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县城体育场馆(地)的统一规划,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建设力度。
2、要在住宅小区、住宅开发区的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和开发区按照标准合理规划,统筹安排,住建、规划部门及开发商在建设中,按照要求在开发区内配套建设体育场地。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要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对县城的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要统一规划出符合学校、企事业、党政机关实际,在充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正常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实施办法,并按照规定开放。
4、加大体育场馆(地)及设施维修经费的投入。县财政要拿出一定的资金,加大体育场馆(地)的建设力度,同时,重点解决好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开放体育场及设施的管理费,维护维修费和安保等费用。
旬阳县教育体育局
对县政协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夏英杰等4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县城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和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心系大众,关心全民体育健身发展。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文化活动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体育健身设施得到进一步配置,健身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无论是竟技体育还是全民健身活动都在全市名列前茅,随着旬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和外地客商向城区聚集,居民住宅小区大规模开发,县城区域不断扩展,居住人口迅速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体育健身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一是配备安装了祝尔慷大道、体育场、康华园小区、丽都花园小区健身设施;二是根据县城区广大居民需求和国家相关指标对老城体育场进行了维修改造,今年又投入资金对老城体育场路灯和设施进行配置;三是规划在党家坝教育区域新建多功能体育场馆建设,积极编制党家坝体育场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国家申请项目资金支持将规划落到实处,同时向省体育局编制申请太极踏春健身步道建设项目,从祝尔康广场-宋家岭-滨江大道沿途安装户外体育健康锻炼设施设备,供广大市民锻炼,惠及城区居民;四是积极申请国家关于民生健身体育设施,对全县中小学校和部分乡镇健身广场进行配置,有效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
旬阳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
114号“关于加强乡镇水利机构建设的建议”—马飞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专就水利改革发展做出部署,国家计划用5到10年时间彻底改变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和保障能力差的状况,水利建设的春天已经到来。这将是我县加大水利建设,加快水利发展,根本扭转我县水利设施条件差的重大历史性机遇,能不能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争取国家更多的项目和投资,关键在于人,在于干部。而当前我县水利系统整体技术人才还比较缺乏,特别是在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将乡镇水保站撤并,形成了机构消失、职能弱化、人员不足的局面。全县28个乡镇综合服务站中仅有水利岗位48名且大部分属于非专业技术人员,这与“十二五”期间繁重的水利建设发展任务是极不适应的。同时在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了必须加强基层水利机构建设,以乡镇或流域为单位设立基层水利机构。建议:
1.县上结合此次县乡机构改革,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我县实际,按乡镇或流域设立基层水利机构为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
2.对所设立的乡镇或小流域基层水利机构的人员配备,应以专业技术干部为主体,从专业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录充实。
3.县级水利部门应加强对乡镇基层水利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乡镇基层水利机构人员的调配,原则上应以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的意见为主。
旬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政协旬阳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14号提案的复函
马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水利机构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按照省、市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县28个乡镇事业站统一设置四个,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其中农业综合服务站含农、林、水业务。28个农业综合服务站总编制288名,其中水利岗位48名。
今年,撤乡并镇、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县乡镇由28个撤并为22个镇,撤销6个乡;22个镇保留原农业综合服务站设置,总编制由288名增加到290名,撤销6个乡后,编制没减反增加2名。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水利建设做出了部署,你提出该议案,我们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予以了重视,将在县水利局下属成立“水源地保护站”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增加了农业综合服务站编制。同时,在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岗位设置时,增加水利岗位设置,配备好基层水利人员。最后,对您长期关注支持理解机构编制工作,表示感谢!
旬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115号“加强镇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李平
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是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学习培训势在必行,县委农工部在2009年组织部分乡镇村干部到杨凌农业科技大学进行了为期5天的培训学习,村干部反映很好。为此建议:对镇村干部的学习培训,一是充分利用县内的培训机构和力量,到县上培训,也可以深入到乡镇进行培训。二是选出较优秀的村干部分批次有重点的组织到县以外的地方进行培训。
中共旬阳县委组织部
对政协旬阳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李 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及各级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干部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主线,以干部教育培训需求为导向,坚持在“精、实、新”上下功夫,基本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开放式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近3年,我县共举办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班360余期,共培训各类干部48万余人,其中镇村干部9600人次,乡土人才32176人次,新型农民41万人次,选送了361名镇村干部参加上级调训。
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对镇村干部培训教育重视不够,镇村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干部教育培训理念,从单一的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围绕镇村干部工作需求,将镇村干部教育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培养干部的综合能力作为重点,着重培养镇村干部的科学发展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和创新的能力等。同时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县委党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师资素质,规范建设各级业余党校,发挥好它们在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外出培训的规模,力争每年使镇村干部能够分类分层次参加培训学习。
二是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从单一的课堂授课向多样化结合培训转变。以党校培训为主渠道,实行党校与各部门、各乡镇党委紧密配合、资源共享、联合教学的新模式,依托远程教育系统、党员电教等灵活制定干部培训“套餐”、“自助餐”、“加餐”,科学设置教学专题和内容,加大干部自主选课力度,实行“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建立网络辅导课堂。同时,从组织部、党校、科技等部门选派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讲师团和科技特派员,深入乡镇、村组现场实际指导,着重解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
三是借助专家培训干部。推行“项目育才”新模式,以县内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建设为载体,开展“百名专家基层行,服务发展建新功”活动,聘请县内外专家学者为顾问,带领和培训一批镇村干部,以缓解基层人才匮乏和技术力量薄弱等困难,解决基层一线科技发展关键技术,更好地发挥专家人才作用,服务旬阳经济社会发展,让他们在服务基层中得到锻炼。
四是在实践中培训干部。认真开展“旬阳干部讲堂”、“党课联评”、“理论研讨”等活动,把授课人员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延伸到镇村干部,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对优秀讲稿和优秀辅导教师进行评比表彰,使学习这项“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激发镇村干部参与教育培训工作的活力。充分发挥县职中、农广校和40多个产业示范基地的作用,建立基地课堂,组织学员到基地实地操作演练,提高干部的实践能力。建立干部培训电子信息库,如实记录镇村干部培训情况。
中共旬阳县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8日
116号“关于落实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的提案”—刘连平
我县自2010年全面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以来,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正常开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各项工作已按程序正常运行。但是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问题没有解决途径,影响了为群众办事热情。为此建议:
一是县纪委同县财政局协商,在年初预算时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按每人每月100-150元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县纪委根据工作程序统一制定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年终由乡镇统一组织同村两委会绩效考核一并进行。
中共旬阳县纪委
关于对政协旬阳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刘连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我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成果,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势在必行。
自2009年底,全县318个村全面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以来,各乡镇在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推进作用,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给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入新鲜活力,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但存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无法落实和解决问题。严重影响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将起到极大制约作用。对此,各级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10]36号)第十三条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基础建设规定:“县区、乡镇财政部门应结合当地经济状况,按照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补贴标准,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待遇。”县委办、县政府办以旬办发[2011]2号予以转发。
您在政协旬阳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落实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问题的提案,经县委办转交县纪委办理,县纪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我县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目前,全县28个乡镇仅有关口、麻坪、仁河口、石门、红军、构元等六个乡镇从乡镇自有资金中解决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500元至800元不等待遇外,其余乡镇均未能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为此,县纪委以旬纪字[2011]5号文件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了报告,建议县政府尽快研究解决。
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政治地位。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旬阳县纪委
旬阳县监察局
2011年5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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